绿色发展
当前位置: 湄洲新闻网 > 便民资讯 >
下月起,莆田启动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为...
2018-09-29 11:42:21 朱金山 吴丹琳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林春盛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10月1日正式启动,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20元,缴费时间从10月1日到今年12月31日。

缴费对象:

具体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含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国内市外人员和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外国人居留许可(有效期内)的境外人员(含港澳台人员)。

免缴对象有3类:

一是特困供养人员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人员);  

二是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孤儿;


三是计生免缴对象。

缴费方式方面:

对于2018年已签订三方医保费代扣代缴协议,并且协议中的参保人员无增减的,则不再签订协议,直接在原协议的扣款账户存足参保费用,由莆田市农商银行或仙游县农村联合信用合作社负责代扣代缴。若原协议的参保人员有增减或需要更换扣款人的,需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尚未开办社会保障卡的,持身份证、本市居住证或外国人居留许可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重新签订协议。

尚未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城乡居民:

可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尚未开办社会保障卡的持身份证、本市居住证或外国人居留许可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在莆高校参保大学生:

在每年12月底前通过“易班网”校本化平台办理下一年度学生参保及支付宝在线缴费。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参保人应注意查询银行卡余额,提前及时存入足够医保费用,避免因余额不足发生扣款失败。新生婴儿也需要缴费,在90天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出生90天后再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后次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湄洲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湄洲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湄洲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湄洲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湄洲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湄洲新闻
    [更多]便民资讯
    [更多]文明湄洲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 湄洲岛党工委宣传部主办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 邮政编码:351154 联系电话:0594-5080866  E-mail:mzdxwzx@163.com
    •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 湄洲岛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