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关于实行全岛封闭式管理的通告 亲爱的广大岛民朋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新变化,严把入岛、村居、单位、家庭等防控关口,坚决打赢这场阻击战,湄洲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实施封闭式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岛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实行进岛人员居家隔离观察制度,凡新进入湄洲岛人员需实施居家隔离观察14日,无症状经所在村委会审核健康状况后方可再行出岛。 三、全区所有村庄、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非湄洲籍人员和车辆一律禁止入岛,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各单位办公楼(室)由使用单位负责“封闭式”管理工作。 四、严格落实“三禁”要求,“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委会备案。全区殡事仪仗服务提供者停止营业,外地仪仗服务不得进入我区。 五、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报告。对出现疑似、确诊病例的,视情对村组、住宅楼单元、住宅周边实行严格管理。 六、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有确诊病例的县区、管委会)旅居史的湄籍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单位及所在村委会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餐饮、家庭旅馆、商铺一律关闭。农贸市场、米店、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实行无接触配送。对违反临时停业管制的行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八、酒店、餐饮、外烩等食品加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各类红白喜事和民俗、宗族事务提供外烩加工服务,对拒不配合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严禁开展“聚餐、聚会、聚集”活动。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含民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十、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十一、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十二、严禁各单位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回。除经批准同意外,项目工地一律不得开(复)工。 十三、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村居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十四、仍在武汉的湄籍人员家属做好动员、说服工作,请他们严格执行武汉通告要求暂缓返莆、返岛。各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要全面排查掌握湖北、武汉籍在湄洲岛就学就业的人员,尚未回岛的,要逐一通知暂缓回岛;若擅自返莆、返回岛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加强对轮渡客渡航班进行管理。自2020年2月6日起,普通客船每天进出岛各保持两个航班。疫情期间,将视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对航班进行调整。 十六、对拒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将严肃问责。 湄洲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