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开展专项行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开始了
2020-03-25 08:11:49 来源: 责任编辑:林春盛
广大市民朋友: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大排查大整治的对象为全市所有房屋(含民房、 厂房、公共建筑等),重点是以下七个类型: (一)作为疫情防控使用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定点医院及项目工地员工住房; (二)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房屋; (三)擅自改扩建的房屋(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改变建筑主体、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四)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多合一”房屋;(五)用于出租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 工业园区)及其周边的自建房屋;(六)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或失修失养等,经鉴定为 C、D 级危房的房屋;(七)2019年已排查但未整治到位的房屋,重点是危旧房、“两违”房、“四无”房及钢结构房。二、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或经营者应当确保经营使用房屋合法、安全与功能有效,不符合房屋结构安全或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等,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或出租,并主动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报告。三、全市范围内立即停止一切违法建设行为。承建单位、施工队伍自即日起不得承接无规划许可、无施工许可,或不按审批手续规范施工的各类建设工程;已经承接在建的此类工程,应停止施工,听候处理。四、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建设和违规经营房屋、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改变使用功能等违法行为。市、县(区、管委会)设置举报电话,经查实的举报线索,将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严格保密个人信息。五、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涉及党员干部开展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马虎应付以及利用职务职权干预影响排查整治工作行为的,请市民实事求是地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六、市广播电视台已开辟《“ 两违”啄木鸟》及《壶兰监督》栏目,欢迎广大市民就房屋安全隐患、“ 两违”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积极提供线索,客观如实反映。栏目组反映电话(24小时) : 0594- -5010111。附:市专项办举报电话: 0594- -26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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