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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09-20 11:44:05    来源:   责任编辑:林春盛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3号)



近期,我市突发疫情,又恰逢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人员流动性加大,旅游、聚会等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增大。为切实保障中秋、国庆假期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中高风险地区群众均应就地过节,严禁聚集。低风险地区倡导群众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莆,少出门、不串门、少流动、不聚集,不去中高风险地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企业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创造环境,采取激励措施倡导企业职工自愿留在市内过节。


二、广大市民应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警惕性,主动核查本人及亲属近期行程,若有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出现异常的,应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单位等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措施。


三、中秋、国庆期间“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白事”办理需提前报村(居)委会备案,村(居)委会指定专人参与活动全程管理。


四、全市公共场所、营业场所等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和定期核酸检测。经营时要安排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测温、验(扫)码、戴口罩、一米线、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封控区、管控区内的餐饮单位取消堂食,防范区内的餐饮单位要按规定控制堂食规模,落实好就餐间距。


五、旅游场所要加强管理,强化流量管控,推广线上购票,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引导旅客错时错峰旅游。


六、各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要加强辖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废弃口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同时,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广播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政策知识宣传,做到应知尽知。

 

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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