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
当前位置: 湄洲新闻网 > 湄洲新闻 >
注意,遇到这些疫情相关情况,请立即举报!
2022-03-20 17:19:39    来源:   责任编辑:  



公 告

NOTICE

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面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现公布湄洲岛疫情防控举报电话如下0594-5094611;0594-5094650。在我区辖区范围内有如下可能引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情况,请广大群众立即举报:

1.近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尤其是我区周边毗邻疫情发生的地市来(返)岛人员,未向当地村居、单位报告,未接受核酸检测并落实管控政策的;
2.已在村居管控范围内的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未经村居同意私自外出,违反管控措施的;
3.从事海上非法交易、偷(私)渡组织者、参与者、运送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员的接收者,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
4.私自渡运人员来岛以及未经报备停泊本辖区的船舶,经查证属实的。
以上情形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500元奖励,同一情形多人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我们将严格做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工作。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湄洲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负责解释。 


湄洲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湄洲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湄洲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湄洲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湄洲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湄洲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湄洲新闻
    [更多]便民资讯
    [更多]文明湄洲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 湄洲岛党工委宣传部主办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 邮政编码:351154 联系电话:0594-5080866  E-mail:mzdxwzx@163.com
    •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 湄洲岛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